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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关于2007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批准立项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项目管理要求,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和社科处定于6月底对2007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进行结项。现将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 结项范围
已立项的2007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重点项目(5项)和一般项目(15项)。
二、 结项办法及要求
1. 项目负责人已完成预定研究任务,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原《项目申请书》相一致。
2. 项目结项原则上参照《关于2007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批准立项的通知》中的规定执行。重点项目至少有一篇以上(含一篇)论文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,或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组织的论文中获奖。一般项目至少有一篇以上(含一篇)论文在重要刊物上发表,或在省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组织的征文中获奖,或入编相关思政研究论文集,或所撰写的调研报告被上级部门采纳。
3.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项,必须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。
4. 若项目未结项,则不能作为主持人继续申请新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。
三、 结项材料
1.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《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书》(见附件),提供纸质文本(一式两份)和电子文本(一份)。
2.提供项目最终成果三份(含原件一份,审后归还;复印件两份,包括复印封面、目录、正文)。
附件:《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书》
党委宣传部
社会科学处
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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